各參保企業:
為幫助企業減輕負擔,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就業功能作用,促進我縣經濟健康發展,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經信委、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皖政〔2013〕5號文件有關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89號)文件精神,現就申報2015年度普惠制崗位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1、補貼對象:凡在本縣登記注冊、參加失業保險、無欠費,并承諾一年內不實施規模裁員的企業均可申報崗位補貼。
2、補貼標準和發放方式:按照企業2014年度單位和職工實際繳費總額的50%確定補貼金額(單個企業年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年底一次性發放。
符合條件企業須于2015年9月31日前向縣勞動就業管理局提出申請,由縣勞動就業管理局初審后,報縣人社局、財政局審核批準。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1)岳西縣2015年度普惠制崗位補貼申報審批表;
(2)2014年度失業保險繳費情況統計表;
(3)企業2014年度失業保險繳費有效憑證復印件;
(4)企業2015年度(1-9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表;
(5)企業不裁員承諾書;
(6)企業不裁員承諾公示;
(7)企業2015年度用工備案情況審查表(需加蓋人社局法規監察股公章)。
申報材料可在岳西人社網失業保險、岳西就業網下載專區欄目下載填報,并交縣勞動就業管理局失業保險所,聯系人:胡中華,聯系電話:2191101。
失業保險崗位補貼按年申報,此項補貼政策按皖人社發〔2014〕11號文件規定延續至2017年底,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1、未按時按要求上報勞動用工備案的企業,不允許申報2015年度崗位補貼。
2、當年未履行承諾而裁員的企業,將按照實際裁員人數追回補貼資金,并取消其后續崗位補貼享受資格(規模裁員指人員減少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3、符合條件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岳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岳西縣財政局
2015年9月6日